震川中学体育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2009-10-20

        1.运动器材严格登记手续,每学期中、末各清点一次,做到有书面记录。

2.教学和训练所使用器材由任课教师事先领取,用后如数归还,器材进门,保管人员必须清点,发现损坏和丢失,查明原因,并登记入册。

3.课外活动所使用器材由各班体育委员按规定项目到器材室领取器材。

4.所借器材必须按时归还,逾期不还者,报班主任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必要的处理。

5.体育课或课外体育活动时,对有意损坏和丢失器材者,必须按器材的价格进行赔偿。

6.任何人不得将器材私自借给他人长期使用。

7.原则上任课教师每人借用一块秒表,并负责保管,如有损坏,报教导处根据实    际情况处理。

8.跑鞋仅供运动队训练和比赛使用,对外一律不借。

9.各运动队的比赛服装赛前一星期发出,赛后一周洗净归还。由教练员督促收回,如发现服装有损失、损坏现象,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严重者安价赔偿。

10.外单位借用器材,需经教导处批准,借条上有经手人签名(并说明归还日期),方可外借。

11.妥善保管体育器材,经常维修器材延长使用寿命,保管室物品要存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12.定期盘点器材,履行报损、报废,保证帐物相符。

             

 

 

2019年3月30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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