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震川高级中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条例

2018-11-17

为了总结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促进团支部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比范围和比例

按各年级团总支的支部数30%的比例评定。

二、评比条件(所有团支部都必须接受考核)

    1.组织健全,全体团员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且有特色,效果好。

    3.组织生活进行好,具有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集体氛围。

    4.关心团外青年,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

    5.原则上支部团员无校级行政处分。

三、评选细则

(一)基本条件

五四红旗团支部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有一项不符合者,不能参评。

1.原则上团支部团员无校级行政处分。

2.参与了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综合加分项目

(1)学生会干部加分:主席7分,副主席5分,办公室主任4分,部长4分,副部长3分,干事2分(需学生会内部考核良好以上方能取得)。

(2)文明监督岗成员加分:组长5分,副组长4分,成员3分(需文明监督岗内部考核良好以上方能取得)。

(3)广播站成员加分:站长5分,副站长4分,成员3分(需广播站内部考核良好以上方能取得)。

(4)社团成员加分:社长5分,副社长4分,社团干部2分,成员1分(需各社团内部考核良好以上方能取得)。

(5)获奖加分:

集体加分: ①校级活动集体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昆山市级活动集体奖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苏州市级活动集体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江苏省级活动集体奖一等奖12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

同一比赛不累加。

②在期末考试(2018年2月)中,语数外三门成绩在同类班级中排名第一,加4分;

个人加分:

①国旗护卫队成员出席升旗仪式,每人出席一次加1分(团委考核);

②团支部成员代表学校参加比赛:

获昆山市级比赛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获苏州市级比赛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

获江苏省比赛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将加6分,三等奖加4分。

说明:以上个人加分项均为参加省市级活动比赛获奖情况,学科竞赛得奖情况一律不加分;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的团员班级一律按一等奖加分。

(6) 其他加分项说明:

①校运动会加分情况:第一、二、三名等同于校级活动一、二、三等奖,第四、五、六名加分均为1分;“精神文明运动队”视为校级活动一等奖;

②集体荣誉称号按校级、昆山市级、苏州市级和省级活动集体一等奖加分;

③高三学生团体成员一律不加分;

④高一军训各项比赛参照校运动会加分情况进行加分。

(7)其他加分:未列出的其他加分项目解释权归校团委,由校团委参照获奖加分酌情加分。

(8)以上所有评选的时间期限高二、高三为2017年9月到2018年4月,高一为2017年7月到2018年4月。

四、评选过程

(1)评选时间:每年4月份开始申报,符合条件的团支部都要积极申报。

(2)评选过程:先由各个团支部提交自评分表,由德育处、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各个团支部的实际得分,将拟评定的红旗团支部提交校长室讨论通过。特别说明:综合加分只是作为评选的条件之一,不能误认为是唯一条件。

(3)评选结果:根据校长室最终认定结果颁发奖状并择优向上一级团组织推荐参评更高级别的红旗团支部。

共青团震川高级中学委员会

2018年5月


2019年3月30日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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