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首届“昆山市师德标兵”和“昆山市爱生模范”的通知
全校教职员工,各教研组: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弘扬教师爱岗敬业、爱生奉献的高尚师德情操,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气,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决定在校内开展评选师德标兵和爱生模范活动,并择优参加首届“昆山市师德标兵”和“昆山市爱生模范”评选。现就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名额:
1.师德标兵和爱生模范评选对象为工作满三年以上的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名额原则上:语数英教研组两项各推1名,共6名,其他组在两项中选择推选1名,共7名。
2.择优向昆山市推荐师德标兵和爱生模范各1名。
二、评选条件:
1.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敬业爱岗,关爱学生。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关爱每一个学生,关心每一个学生的成长进步;热情关心家庭贫困生、学习困难生,在转化品行不良学生等方面事迹突出。
(2)人品高尚,堪称师表。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和社会公德,志存高远,学生景仰,家长满意。
(3)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投身教育改革,教育教学成绩在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名列前茅。
2.爱生模范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敬业爱岗,教育教学成绩优良。
(2)爱生如子,积极参加“爱生行动”,事迹突出,得到同行、学生和家长认可。
(3)自觉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和苏州市教育局“三项规定”,作风正派,廉洁从教。
上述评选的群体和个人,如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家长索要礼品、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的,将一票否决。
三、评选方法:
1.组内按要求和条件推荐,学校审核,并予以表彰。
2.学校择优向昆山市推荐师德标兵和爱生模范各1名,参与评选。
四、程序:
1.4月29日至30日,全校各组宣传发动,学习条件。
2.5月1日至8日,组内推荐,学校审核评选。
3.5月9日至15日,择优推荐市级参评并公示。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工会、校办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