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震川高级中学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昆山市政府纠风工作安排,按照《昆山市2012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国和省、市纠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统一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业发展规模和水平,为昆山决胜现代化提供优良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长:俞菊明
副组长:王志家 徐永琴 王卫忠 管文华
组员:谈颖 王强陈文华 韩剑峰 李雪平
赵玲 师国华 陈燕飞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办事。是否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出台的制度规定有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
(二)规范收费。是否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有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
(三)办事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是否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四)服务质量。有无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达到自身评级标准,便民措施、服务态度、投诉处理等是否达标。
(五)清正廉洁。有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7月中旬)。通过学校网站、家校路路通平台、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向社会征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建立健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营造活动氛围、召开动员会议统一部署学校政风行风活动。
(二)自查整改(7月—11月)。通过完善实时评价设施、回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参与政风行风热线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自查及向社会公开征集到的意见,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整改计划,并将自查整改贯穿评议活动全过程。7月底前向社会公示要重点整改的问题,并作提升服务质量、整改突出问题公开承诺。8月25日前,向教育局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三)集中评议(9月—11月)。学校根据家访及走进社区活动计划,开展走访活动,组织召开现场评议会(11月1日前结束)。现场参评人数为100人。服务对象代表产生程序是:(1)学校向教育局提供本年度学校服务对象资料;(2)教育局从中选出120名建议评议代表,编辑序号后反馈给学校;(3)学校负责按序号通知前100人参加现场评议。因评议代表个人原因不能到场参评的,按序号递补。学校干部职工、家属不得作为服务对象样本。
(四)综合评定(11月)。群众评价量表分“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选项,分值系数分别为1、0.8、0.6、0。计算公式如下:
群众满意度=(“满意”票数×1+“比较满意”票数×0.8+“一般”票数×0.6)÷(总票数-废票数)×100。
综合评定结果=群众满意度[本级满意度(30%)+下级满意度(60%)]+其他[动员部署(3%)+自查自纠(5%)+政风行风热线(2%分)-扣分]。
(五)总结反馈(11月—12月)。学校对自身的政风行风活动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1月25日前书面报教育局。12月1日前,教育局将评议活动开展情况、综合评定结果、群众反映主要问题,向学校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学校政风行风建设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按照“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全员参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好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严格规范操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施意见,统筹谋划评议工作,务必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完成各项活动。在坚持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新模式,创新评议方式方法。领导小组要指导、组织好评议活动,评议过程中的各个步骤要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
(三)努力争先创优。按照要求,继续开展好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的活动,争创省、苏州市、昆山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点。
(四)深化结果运用。市纠风办要把纳税人评议作为纠风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效率效能考核。学校要把评议结果与绩效管理考核挂钩。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群众满意度较低的部门要及时研究对策、督促整改。
(五)严肃评议纪律。坚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评议活动全过程。重点把好现场评议代表选聘、问卷调查对象选择关,严防编造、隐匿、篡改统计数据、工作资料和评议名次。评议工作人员、政风行
风监督员、评议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昆山震川高级中学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